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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燕赵刑法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综述
日期: 2025-12-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2025年12月20日,第三届燕赵刑法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暨“新时代轻罪治理:刑事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协同优化”学术沙龙在河北石家庄顺利召开。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形式举办。参会人员涵盖河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等8所发起高校的刑法学领域专家学者,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正定县人民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的一线办案人员,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资深从业者,以及刑法学专业硕博研究生代表等约70余人,围绕“轻罪治理”这一核心议题展开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探讨。会议由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主办,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协办,期间还举行了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授牌仪式,搭建起连接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的对接平台,为后续理论成果转化与实践经验总结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幕式由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赵东副教授主持,他代表组委会向参会的各位嘉宾、专家学者及行业同仁表示热烈欢迎,详细介绍了会议的发起背景与核心宗旨,指出会议由8所高校的法学博士团队共同召集,发起人团队均深耕刑事法治研究与实践多年,本届会议聚焦“轻罪治理”这一议题,旨在破解当前刑事法治理论研究与社会治理实践脱节的难题,打通二者之间的衔接通道,彰显燕赵刑法学界“立足地方司法实践、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责任担当。

随后,领导、嘉宾先后致辞,河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周保刚在致辞中,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系统强调了刑事法治建设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轻罪治理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作用,高度肯定了本次会议主题的前瞻性与现实价值,希望与会者能够通过深入研讨形成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法治河北建设注入强劲动力;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北法学》主编马章民教授表达了几层意思:一是祝贺,从首届燕赵刑法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保定、第二届在邯郸成功举办,到今天第三届在石家庄如期举行,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学术幸事;二是感受,研讨会已成为在省内外刑法学界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品牌,发起单位轮流举办已成为加强理论界和实务界沟通交流的重要形式,每届一个主题已成为特色鲜明的研讨载体,线上线下结合已成为便利参与、扩大影响、培养新人的灵活形式;三是感谢,研讨会能够成为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除每年举办年会之外的重要活动形式,离不开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河北省法学会、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等领导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发起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精心筹备;四是邀请,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即将于12月27日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友谊校区举办,诚邀大家届时参加;最后是展望,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燕赵刑法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这个刑法学研究品牌一定会越来越响亮,取得的成果一定会越来越丰硕!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白建锋代表主办单位致辞,详细介绍了学院在刑法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学术与实务对接方面的长期积累与显著成效,提出通过本次实践基地授牌构建“高校育人+律所实践+检察实务”的三位一体协同机制,既助力法治人才的全方位培养,也为轻罪治理实践提供专业智力支持。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赵虎律师代表协办单位分享了一线工作经验,强调律师在轻罪治理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既要坚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推动轻罪案件的办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致辞环节结束后举行了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授牌仪式,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与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将进一步推动法治人才培养与学术实务的深度对接。

学术研讨分为两个单元,分别围绕“轻罪刑事法治完善”与“轻罪社会治理协同”两个方向展开,每个单元均设置了发言人主题发言与专家与谈评议两个环节,通过“发言亮观点、评议促深化”的形式有效保障了研讨的深度与广度。

第一单元由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亮主持,六位发言人结合自身研究领域与实践经验从不同维度深入探讨了轻罪刑事法治的完善路径。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邱鹏宇以《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必要性审查的规则建构》为题,剖析了当前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明、责任划分模糊、衔接流程不畅等问题,提出需构建“主体明确、标准具体、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全链条审查体系,明确检察机关在衔接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建立“不起诉前预判—决定后移送—行政机关反馈—检察机关监督”的全流程衔接与监督机制;河北大学博士生范挺聚焦《犯罪附随后果规范化研究》,梳理了当前我国轻罪犯罪附随后果的适用现状,指出实践中存在附随后果适用范围过宽、惩戒强度缺乏梯度、适用程序不规范、权利救济机制不完善等现实困境,建议从立法层面明确附随后果的设定依据与适用范围,构建梯度化的附随后果体系,规范事前告知、事中听证、事后救济的全流程程序保障机制,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生张润泽围绕《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研究》,强调该制度是平衡社会治理需求与个体权利保障的重要载体,建议将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轻微、悔改表现良好的成年人犯罪案件纳入封存范围,排除累犯等情形,同时规范封存程序与查询机制,强化行为人权利救济;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生黄垚威针对《民营经济领域轻罪治理的出罪机制研究》,提出民营经济领域轻罪治理应坚守“刑法谦抑”原则,在实体层面明确入罪标准、扩大正当化事由适用范围,在程序层面完善不起诉制度、建立合规不起诉机制,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生陈宏晔以《未成年人检察支持起诉实证研究》为主题,指出当前未成年人检察支持起诉存在适用范围较窄、支持方式单一、与其他制度衔接不畅等问题,建议扩大适用范围至民事赔偿、教育矫正、社会救助等领域,丰富心理疏导、社会观护等支持方式,强化多部门协同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河北科技大学硕士生曹译天则深入剖析了轻罪记录封存的理论困境与实践隐忧,提出以权利保障为核心,采用“概括+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封存范围,建立严格的查询管理机制,赋予行为人异议申诉权,并加强制度宣传与执行监督。

第一单元的与谈评议环节由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吕哲副教授、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高国其副教授、正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淑喧共同担任与谈人,三位与谈人结合自身研究与实务经验,对六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吕哲副教授首先对各位发言人的研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发言选题精准契合时代需求、研究视角多元丰富、论证逻辑严谨充分。针对邱鹏宇的发言,他提出行刑反向衔接的必要性审查应注重行政惩戒与刑事处罚的轻重协调,避免出现“刑事不起诉但行政重罚”的失衡现象;同时建议区分法定附随后果与酌定附随后果,分别构建针对性的规范路径,并强调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设计需注重实践可操作性,避免因规定过于原则导致执行困难。高国其副教授则从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衔接的角度展开评议,他指出轻罪治理的刑事法治完善既要注重理论创新突破,更要充分考虑司法实践的可行性与适配性;在行刑衔接工作中,需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职责划分,避免权责不清导致衔接失灵;针对民营经济领域轻罪治理,应结合民营企业的经营特点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认定标准与程序;同时,轻罪治理相关制度的完善需注重体系化建设,避免单一制度碎片化改革。王淑喧副检察长结合多年检察实务经验,分享了在不起诉案件办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中的实践体会,她提出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仅要做好不起诉案件的质量把控,更要加强对行刑衔接全过程的监督;在未成年人检察支持起诉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积极引入社工、志愿者等参与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与社会救助工作,切实提升支持起诉的实际成效。

第二单元聚焦“轻罪的社会治理协同”这一主题,由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师李鑫博士主持,六位发言人从个人信息保护、正当防卫、恢复性司法、多元协同治理等不同角度,探讨了轻罪社会治理协同的实现路径与制度创新。河北经贸大学教师杨天晓博士以《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中“非法使用”行为的入罪化》为主题,结合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背景,指出个人信息“非法使用”行为日益增多且危害凸显,而刑法规制存在不足,提出该类行为入罪应坚持刑法谦抑原则,以“情节严重”为核心入罪门槛,明确区分合法与非法使用的边界,建议在刑法分则中增设专门条款,同时完善与行政法、民法的衔接机制,形成多层次规制体系;河北农业大学硕士生陈向豪围绕《轻罪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正当防卫制度研究》,指出轻罪案件中正当防卫存在限度认定标准模糊、防卫时机把握困难等实践困境,建议采用“必要性+相当性”的双重认定标准,结合案件具体情境综合考量,适当扩大防卫时机的认定范围,并加强与轻罪治理相关制度的协同衔接;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生潘泽润针对《恢复性司法在轻罪案件中的实践与制度创新》,介绍了恢复性司法在轻罪案件中的实践模式与成效,提出应扩大恢复性司法在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等常见轻罪案件中的适用范围,规范“案件筛选—自愿参与—调解协商—协议履行—监督评估”的全流程程序,创新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等多元化修复方式,明确恢复性司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并加强与刑罚执行、社会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河北科技大学硕士生周晓涵强调轻罪治理是系统工程,需多元主体协同发力,建议构建“政府主导、司法引领、高校支撑、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明确各主体的角色定位与职责分工,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共享平台,通过建立责任追究与政策激励机制提升各主体参与积极性;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生翟成雨从历史镜鉴的角度,挖掘了清代县级司法中轻罪治理的制度智慧,其“调处为主、刑罚为辅”的纠纷解决模式、“教化与惩戒相结合”的治理理念对当代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建议结合当代社会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助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生张黎明指出轻罪扩张背景下犯罪附随后果存在泛化适用问题,部分行为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仍面临多重限制且缺乏救济途径,建议从立法层面完善附随后果的适用范围与救济途径,司法层面规范裁量权,社会层面转变认知、营造包容接纳的氛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单元的与谈环节由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授张亚军,河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姜盼盼教授,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贾银生副教授(线上)共同担任与谈人,三位与谈人从不同视角对本单元发言进行了评议与拓展。张亚军教授首先肯定了本单元发言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认为各位发言人的研究既聚焦前沿热点,又贴近实践需求。针对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她提出核心在于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引导各主体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参与轻罪治理;在恢复性司法实践方面,需平衡好恢复性司法与传统司法的关系,避免出现“重修复、轻惩罚”的失衡现象;同时建议加强轻罪案件中正当防卫认定的实证研究,提炼可操作的认定规则。姜盼盼教授则聚焦轻罪社会治理协同的实践难点展开评议,提出当前多元主体协同存在“协同动力不足”“信息不对称”“资源分配不均”等突出问题,可通过建立协同治理考核评价机制、信息共享平台、资源统筹调配机制等方式破解;在恢复性司法实践中,应充分注重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选择权;同时建议加强轻罪治理社会协同的理论研究,为实践开展提供更坚实的学理支撑。贾银生副教授结合四川省在多元主体协同轻罪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等方面的区域探索经验,提出轻罪治理协同应注重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地区的社会治理特点与需求制定差异化治理方案,针对个人信息“非法使用”入罪化问题,建议加强跨区域的学术交流与司法协作,统一相关罪名的适用标准,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闭幕式由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亮主持。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大学法学院牛忠志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总结发言,他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举办成效,认为会议具有三大鲜明特点:一是主题鲜明精准,紧扣“轻罪治理”这一新时代法治建设关键命题,精准回应了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现实需求;二是内容丰富深入,研讨议题涵盖轻罪治理的多个核心维度,发言人的观点兼具理论创新与实践指导意义;三是形式务实高效,通过“发言+评议”的模式实现了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的深度碰撞融合。他希望与会者能够以此次研讨会为重要契机,持续深化轻罪治理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法治河北建设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随后,举行了下届研讨会举办者交接仪式,赵东副教授代表本届研讨会组委会,将燕赵刑法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的“接力棒”交予下届主办单位代表——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吕哲副教授。吕哲副教授表示将传承燕赵刑法学术研讨的优良传统,精心筹备下一届研讨会,持续聚焦刑法前沿热点问题,进一步扩大研讨会的学术影响力,搭建更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推动河北省刑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发展。

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河北省刑法学界与司法实务界搭建了高效便捷的交流平台,更凝聚了关于轻罪治理的学术共识与实践智慧。期间形成的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学术观点与实践建议,对推动轻罪治理的刑事法治完善与社会治理协同优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期待下一届燕赵刑法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能够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来自燕赵大地的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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